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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4 17: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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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感受不到我们对生命的残暴?一个西方人看到碳烤虾子,认为这是件残酷的事,因为他能感受到虾子正在被活生生地一秒一秒烤死,看到虾子的脚在空中挣扎,渐渐无力,直到死亡,所以认为这是虐杀。他们认为即使杀生也要有道德,不要为了口腹之欲而虐待、戏弄它们的生命。而我们习以为常的生鲜活杀的吃法,把吃燕窝、鱼翅及熊掌认为是美味,把饮食当成第一位,却从来不从被吃对象角度去思考。因此对动物的虐杀,根本不是我们道德考虑范围内的事,当然也就没有道德冲突。如此累积下来漠视暴力的饮食文化,当然让我们意识不到眼前的残酷,让我们可以听到却感受不到身边动物的哀号! + ~* w3 k5 S1 G2 C# y
在这方面,西方的情形稍有不同。记得几年前,当英国唐人街各大饭店、餐厅把活鱼、活虾陈列在门口供客人们选择时,英国动物权运动者立即组织起来在各大饭店前抗议,高喊『凶手!凶手!』,指责饭店将活鱼、活虾直接丢入沸水中煮熟,是『虐待动物』。英国政府很快制订立法,将这种不人道的吃法定为非法。 * {6 P& p% ?' h
与此相类似的事件还有禁止以群狗追逐猎物。在过去,英国乡绅们很重要的户外活动就是成群猎手骑马奔驰乡间林野,以群狗追逐猎物。后来以人工饲养的狐狸取代野狸,猎狐逐渐成为一种具有乡居野趣的团体竞技。以杀死狐狸达到娱乐、竞技目的的这种残忍的狩猎活动,一直使动物权运动者深感激愤。经过多年的抗议,英国政府终于在三年前立法,将猎狐定为非法。而在东方的情形却不太乐观,人们平时工作很辛苦,到了周末便去钓鱼,以此来放松一下一周来紧张的神经,认为这是一种『高雅的正常的休闲活动』,然而这也是不正确的思维所引发的错误做法。其实象钓鱼这样的活动,拿鱼饵诱骗鱼儿上钩,是欺骗的行为;你的鱼饵不给鱼吃,反过来还要吃它,甚至以此来宣泄自己内心的压力,或视之为自我挑战,并且乐此不疲,把鱼儿的生存权视为儿戏。这种残暴的行为是很不慈悲,也很不公平的,人类并没有这样的权利。有人以我花了钱纔有钓鱼的机会为借口,视钓鱼为理所当然。还有人以为,我自己饲养的鱼,我有权利支配它的生命。对这种似是而非的论点,实在令人不敢苟同。养育固然是恩惠,以它为食就是不仁了。所有这一切都是不正确的思维而引发的不正当的行为。佛教徒反对钓鱼、打猎这类的杀生活动,主要的出发点是慈悲。
2 s+ h& w3 U5 r$ s0 c% o* B5 w" r5 d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世人以为用丰盛的鱼肉祭拜祖先,即可光宗耀祖,表现孝心;或以为通过祭拜,就可祈求财富与健康。实际上这样的做法反而使祖先、神明以及自己蒙受罪业。 # D. [$ b% X- t! S! t h5 T8 n
佛经中记载:一天,佛陀与弟子阿难行走于河边,看到五百个饿鬼一边走路、一边歌唱,阿难便向佛陀请示:『是何原因,使他们如此欣喜?』佛陀说:『这五百名饿鬼的子孙,现正在为他们做功德、诵经,为他们修福,所以他们因子孙所做的功德回向而欢欣鼓舞。』
( i1 m* Q7 t$ t5 ]# U+ S 佛陀与阿难尊者沿着河道再向前行,遇到几百位饿鬼伤心地走过,阿难又问佛陀,佛陀即回答:『这些饿鬼的子孙现正在为他们杀生、祭拜,造作恶业,所以这些饿鬼皆会感到阵阵烈火逼烧背脊,于是啼哭伤悲!』
4 e5 f, U+ f- i( i3 T O6 ~- V, t 守不杀生戒,就必须改变以上诸种邪知邪见。莲池大师对于我们世人必须戒杀的七点告诫,很有针对性,现阐释如下: ; j1 V- X6 U1 _: \, o- c) j9 N- N
(1) 生日之时不宜杀生:莲池大师云:『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己身始诞之辰,乃父母垂亡之日也。是日也,正宜戒杀持斋,广行善事。庶使先亡之考妣,早获超升;现在之椿萱,增延福寿。岂得顿忘母难,杀害生灵,上贻累于亲,下不利于己。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一也。』 生日那天,正是所谓『母难』日,这时正宜戒杀持斋,广行善事,以使我们先亡考妣早获超升,现世亲眷也能增延福寿。岂能忘记母难之日,而杀害生灵,反而牵累于亲、不利于己呢?(一般人为了庆祝自己生日,少则只会煮一些好吃的来慰劳自己,多则会席开好几桌来庆祝,当然不免就要生灵遭殃了。) 7 V4 ]. U5 K7 p1 e$ \* ]) N
(2) 生子不宜杀生:一般人有子则喜、无子则悲,可是却没有人想过,一切禽畜亦各爱其子。庆祝自己的孩子生,却要别人的孩子死,心能安否?况且孩子刚出生,哪个父母亲不希望孩子平安健康长大?如果我们不帮他积福,反而帮他造下杀生的恶业,所谓『冤有头,债有主』,这些生灵的死债当然要由小孩子来偿还,这样的庆生(实为咒死)法是没有道理的!
- t+ x2 \% K, q) ?/ z4 s5 W (3) 拜祖祭亡不宜杀生:亡者的忌日及每年春秋扫墓节日,应当要戒杀。祭拜应以鲜花、蔬果来供奉,一炷清香即可表达我们的诚心,千万不要大鱼大肉,因为杀生只会增加亡者的恶业而已,不能对他们有什么帮助。也不需要再烧金纸,应将这些花费转做公益善事,济助他人、利益社会,而行善者必有善报,以资冥福。如此纔能改变命运,得到真正的平安快乐。况且佛陀曾说,十方众生过去生中都曾做过我们的父母,只是辗转轮回,而互不相识,自己的亲眷死后流转六道,很可能我们杀的、吃的众生,就是我们日夜希望他们往生善处、脱离痛苦的父母眷属。所以杀生只是无益而有害,智者所不为也。
3 o4 w6 s, y- l: w& t: n g (4) 婚礼不宜杀生:世间婚姻,都是经过双方互信互谅,而终成眷属。但真至成婚,不免又杀生无数。结婚之日是吉日,吉日而行杀生之凶事,岂不惨乎! & _, k1 k- o0 K/ j Y, a7 p
(5) 宴客不宜杀生:良辰美景,贤主佳宾,食物不妨清雅,何必广杀生灵?宾主意在尽欢,可是却有生灵在宰割中怨恨哭号,真是不搭调啊!有心之人,能不悲乎! 0 `. ^0 H$ u1 o& n C7 Q% @
(6) 祈禳不宜杀生:世人有疾病,多求神问卜,或杀生祀神,以祈求福佑。用这种杀生祀神的办法来免除死亡,杀他命来延我们的命,乃是逆天悖理,不可为也。 - q* K7 x+ p2 u3 @: p( k& d
(7) 营生不宜杀生:世上的人,有人为了能填饱肚子,过更好的生活,而做猎杀飞禽走兽或屠宰牛羊猪犬等工作来维持生活。可是却也有不做这种行业的人,也是有吃有穿,未必就会冻饿而死。反观以杀生为业者,家庭昌隆者几无一人,且种下地狱的种子,来生还要受其恶报。千万不要以此为业纔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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