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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4 16: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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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他们“皆遁世以求其志,变俗以达其道”???,所以不能按世俗常规来要求他们。慧远同时又强调,僧人虽在形式上“抗礼万乘”,但可以通过弘传佛法和自己的“高洁贞行”来“拯溺俗于沉流,拔幽根于重劫”,[7]起到“助王化于治道”[8]、“协契皇极,在宥生民矣”???的作用,这就是慧远存“异”的依据。
I% f* j7 e2 m5 ~ 总之,慧远认为,在家处俗弘教的佛教信徒应遵循世俗礼法,这对以后惠能所主张的“居士佛教”不无启发;而出家人为实现佛教伦理的道德理想可不必固受世俗礼法,因此希望当权者能够尊重出家人作为“方外之宾”的身份,允许他们可以不礼敬王者。可以说,慧远提出的佛法与王法的关系论得到了当权者桓玄的认同,并下诏许僧人勿复敬礼,这为出家人争得了僧格。实际上,在南方僧俗双方正讨论沙门应否礼敬王者时,北方的僧人已开始礼敬王者了????。历史证明,并非每位统治者都对佛教那么宽容,而佛教则以其教义的博大、融摄,以及应时契机、善巧方便不断适应中国这样的血缘宗法文化并能不失佛教的独立价值而得以发展。, w' u, K. q4 R, R; r+ ^2 O/ \
3、佛法与儒家伦理的关系: P3 s! \/ G! i& f# X/ B; n
儒家伦理对佛教的责难主要集中在“忠”、“孝”方面,这方面的指责在《理惑论》中多有记载,慧远时期,这个问题仍然很尖锐,到南北朝时,道教也是抓住这个问题向佛教发难的,他们甚至攻击佛教为“三破”????之教,因此,对于忠孝问题佛教必须做出回应。在这里,笔者着重谈一下慧远大师回应这个问题的特色,以及慧远的回应在中国佛教伦理史上的意义。
" P6 ^# h {9 u9 [ 如果说在《理惑论》中,佛教对儒家伦理责难的回应多采用老庄思想的话,那么在慧远时期佛教学者则更多的是援儒入佛,即将佛教教义与儒家伦理相结合,或者说佛教在此时期开始十分重视吸纳儒家伦理的东西来丰富佛教伦理,以此来回应和调和与儒家的伦理冲突。如孙绰在《喻道论》中讲道:“周孔即佛,佛即周孔,盖外内名之耳,故在皇为皇,在王为王。佛者梵语,晋训觉也,觉之为义,悟物之谓,犹孟轲以圣人为先觉,其旨一也。应世轨物盖亦随时,周孔救极弊,佛教明其本耳,共为首尾其致不殊。”???孙绰认为,周孔与佛没有本质的不同,只是名称不同,在社会功能上相资为用罢了。同时孙绰在文中强调佛教的道德戒条与儒家道德规范或德目的一致性,继而又强调佛教修持与儒家孝道的统一性。从孙绰的论述我们看到他旨在调和佛儒的伦理冲突,着重于两者“同”的方面,而忽视或淡化了“异”的方面,即佛教伦理所具有的超越性、神圣性的一面。
7 Y+ p$ o- {1 ? 慧远的回应则是十分高明的。如前所述,慧远对本土文化伦理责难的回应,是以区分佛教伦理与世俗伦理为立论基础的,其方法是“求同存异”,如何求同存异?其思路亦如前文所述,慧远将奉法者区分为在家和出家两类,并将这两者区别对待。这一划分意义深远,慧远认为在家奉法者为佛教信众的大多数,他们应该遵循儒家孝道、服饰礼仪,“处俗则奉上之礼,尊亲之敬,忠孝之义,表于经文,在三之训彰于圣典,斯与王制同命有若符契”???,这里慧远显然在吸纳儒家伦理来丰富佛教伦理,以此来回应和调和伦理的责难,使佛教伦理不断适应中土的血缘宗法文化。慧远的在家顺化的思想到唐时,为惠能所倡导的居士佛教方案提供了启发。惠能居士佛教的方案不仅有效调和了儒家伦理与佛教伦理,而且有利于缓解世人对佛教经济上的批评???,可以说居士佛教方案始于慧远而成于惠能。慧远在对儒家伦理认同、吸纳的同时,又强调了佛教伦理的超越性,这一点恰是孙绰、郗超等居士信徒所忽视的,并且慧远认为,出家人为追求佛教伦理的最高道德理想即使在形式上有违儒家的忠孝纲常,但从根本上讲沙门是无违忠孝之道的,他说:“如令一夫全德,则道洽六亲,泽流天下。虽不处王侯之位,亦已协契皇极,在宥生民矣。是故内乖天属之重,而不违其孝;外阙奉主之恭,而不失其敬。”???
/ f! `) ?) d; F" U 这就是慧远回应儒家伦理的特色,即既对之认同和积极吸纳又强调佛教伦理的超越性,既从中国文化立场出发努力使佛教不断适应中国文化,又同时强调佛教应保持自己的特色。因此,我们说慧远对儒家伦理的回应与调和在佛教伦理史上具有转折性的意义,他改变了以往佛教教义主要与老庄思想相比附的倾向,而转向主要与儒家伦理思想相结合,这是佛教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转折,沿着这一思路,必然加速佛教的中国化进程,故而,慧远调和佛儒的原则与立场为后世多数僧人所认同和遵循。
$ ?: z+ ]% U, V$ u& ]/ s5 { 4、关于部分沙门行径卑污问题+ U9 ^& j& z' c) d z
对于部分沙门行径卑污的责难,慧远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进行了回应。
- \1 o% a/ c7 ~3 q, \6 _ (1)桓玄欲沙汰僧众,慧远在与桓玄的信中首先对“佛教凌迟秽杂”的现象表示愤慨与担忧,继而他强调了戒律之于佛教的重要性:“经教所开凡有三科:一者禅思入微,二者讽味遗典,三者兴建福业。三科诚异,皆以律行为本。”???所以,他对料简沙门表示赞同,他说:“夫泾以渭分,则清浊殊流;枉以直正,则不仁自远。推此而言,符命既行,必二理斯得,然令饰伪取容者自绝于假通之路,信道怀真者无复负俗之嫌。如此则道世交兴,三宝复隆于兹矣”[6],“因广立条制,玄从之”???。! x9 y" C* ]. M. v
(2)戒律是佛教伦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慧远十分重视戒律的传译,他曾致书昙摩流支祈请其补译出《十诵律》,从而使《十诵律》得有完备的译本。此外,慧远更是率先垂范,严持佛教戒律,积极建设模范僧团以扬清激浊,据《高僧传》记载,慧远卜居庐山三十余年,“影不出山,迹不入俗”,待人不分贵贱穷达,送客常以虎溪为界,可谓“情无取舍”?1?;慧远临终时,曾有人劝他饮鼓酒、米汁,遭到他的拒绝,后又劝他以蜜和水为浆,他又命律师翻阅律典看能否饮用。慧远以自身高尚的僧格赢得了当权者与僧俗大众的崇敬,故而桓玄说:“唯庐山道德所居,不在搜简之例”[2]。* T+ W, ?. d5 s* g3 @% H
总之,慧远时期,本土文化对佛教的伦理责难主要集中在沙门是否应礼敬王者,以及佛教的主张和服饰仪容等有违忠孝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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