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网络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976|回复: 0

[广东六祖寺·大愿法师]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学记13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6-21 13:5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自《无量香光网文章集锦》- J7 s5 t1 E* V5 {8 e. h0 \

7 T! l& Q+ t6 k; X; ?
3 X; B5 }, d! J/ o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学记13
6 v$ T+ o6 @9 f2 y0 j$ t$ q大愿法师讲解" u0 c9 u% [7 e4 ?- O
守持不偷盗戒的时空适应性  j1 x6 z* c$ n1 n( M# v+ C, |) Y
前面我们说到堪布益西彭措有个计算说,盗的物品价值是超过2.47元,就属于犯盗了。其实我们应该圆融一点来说,他这个是按照什么来换算的呢?是按照印度说的五摩沙,折算成我们中国的银子1.11克,1.11克又乘以银子的市价,这样子算出来的。现在来说,那就很少很少的一点东西了。如果从时空的适用性来说,我们应该说是与国家现行的法律相并行。如果盗用的财物达到这个标准,违反了国家现行的法律,要判罪的情况底下,应该是犯了偷盗戒。如果是少于这个数目,求忏悔,然后重新获得清净。6 [, p) b) S2 M4 E" Q2 ^: M
造这个偷盗的业是会使他人的财产、财物受到损失,并且会让自己的贪欲心产生和增长。
- V4 q0 y( @" t6 ^一般来说是六缘成犯。详细地展开也有一种说法,还是按照五种通缘,四种别缘。四种别缘是从基、发心、加行和究竟,这几个方面来说的。
+ u, U) x0 |; {7 F一、基:基就是对境,被你所偷盗的财物的属性,有四大属性,要具足这个四大属性,加上其它的几条就是犯根本罪了。* \! S% [" ^- k& q: P/ n$ ]
a、人,属于人的财物,是指人的财物。如果你是偷那些旁生的财物,非人的财物,就得支分罪,不会造根本罪。但是如果从自性罪上来说,不论对境是人也好,非人也好,畜生道也好,不管是哪一类的众生,同样都是造自性罪。这个是从佛制罪来说。
9 R+ Q4 W8 Y3 |6 S' Gb、他人,就是说这个财物完全属于他人的财产。* ]$ _! ^3 X" O
有一种情况,有些人习气比较重,有时候可能会把自己的财物错认为他人的财物,然后他也会起一个盗心。这样子犯不犯?这个财物本来是他的,但是他因为过去宿世恶业习气的缘故,当时就认为是人家的财物,然后他也起了盗心,并且也把东西拿过来了,你说他犯还是不犯?(学员答:“犯。”)$ Z/ x! X/ z2 P  D% u  R
犯根本还是犯支分?(学员答:“犯支分。”)
8 l( A4 `$ b9 i' n  R对,应该是犯支分罪。犯支分罪是从哪里来?为什么是犯支分呢?是从哪里来结罪呢?因为主要是从他的盗心来结罪,因为那个财产本来是他自己的,所以犯支分罪。
1 D; R2 r- m- i) s有一个笑话,有一个人做厨师的,老是给人家去帮厨,做什么酒席,他炒菜炒得很好,人家都请他去帮厨。但是他有个坏毛病,偷东西。他切肉的时候首先就切一块放在自己怀里去。
) ?9 q5 i* k; j7 q) ^! A有一天,他自己家里面办酒席,他也习惯性地首先切一块放在自己怀里去。他老婆看了莫名其妙:“你怎么搞的,在自己家里都是这样。”
" J1 x  a8 C& `" c“哦,我忘记了。”; P9 s/ \8 E2 a/ t5 K+ @
因为一种习气的缘故他起了盗心,从盗心这个角度来说,他还是犯支分罪。这个是基的四缘的第二种缘。5 e7 X+ q" h! `  N$ {7 O" k
c、主人有权有执的资财,这个东西属于他的,他有权力,然后他也有一个执着心,这样子是犯根本了。) a, M( X5 {  C" x$ `( \
d、价值过量。& M! b# X2 R: y5 L
这个是基上面的四缘。
# P1 m5 L+ r3 j# l, |5 }5 i二、发心:发心其实就是他犯偷盗时的心理活动,是两大类:一个是想,一个是发心。
9 G) j4 ?; M  d9 S: a/ E0 D1、想:想是六个方面,就是他的心理活动,犯偷盗的时候六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对于被偷财物的四缘确定无误,就会犯根本罪。就是说这个是人的财物;并且是属于他人的财物;他人还是有权有执的;并且价值也过量了;这个四缘都有了,然后这个去造偷盗业的人也是确认无误,他也知道,这样子的话犯根本。' G" i% _0 r9 W# B' H5 M: D7 L
有两种情况是犯支分:
6 Y1 _3 O8 N. W/ p$ D0 e(1)、人的财物以为是非人的财物;或者是非人的财物,以为是人的财物。这样子是犯支分。
0 j0 C; ]9 f7 i' A3 m. X(2)、他人的财物以为是自己的财物;或者自己的财物以为是他人的财物;或者以为是张三的财物,实际上是李四的财物;这样子都是会犯支分罪。这个是想,就是前面的基,对境的四缘他确认无误了。8 \$ l$ R: K0 c0 Q
2、发心:发心即是偷盗的动机,分六个方面:4 n6 O1 L$ Z, b6 I$ h- m+ j5 q
(1)、知道是他人的财产。
2 q; H! w0 H6 m: W2 h0 l4 P: O(2)、知道他人还没有舍离这个财产。( P4 n7 `9 @$ n; B6 N
(3)、是为自己不与取,为了自己,满足自己的欲望去偷拿人家的东西。如果是为了其他人去行偷盗就犯支分罪。
7 o, r+ a' O' V6 Y% O" o6 n但是大乘菩萨行为,他如果是用一种菩提心来摄持,为了断他人的这种悭吝心,增上他人的福报,就把他人的财产偷走,再去供养三宝,这样子可以积福慧资粮,不犯戒。弥勒菩萨在《瑜伽师地论》上面有这个说法,当时有菩萨看到那些劫贼把塔里面的财物要偷过来自己享用,把三宝面前的、很多地方的那些财产都偷过来,所以菩萨就悲悯他们造这个恶业,把他们的那些东西通通拿走,是塔里面拿来的还到塔里去,是佛殿里面拿来的就还到佛殿里去,是其他众生那里拿来的就还到其他众生那里去。看起来菩萨这个行为是不如法,但是实际上他是积累福慧资粮。
, Z. z$ f8 ^) v* |1 E) |4 j但是还有一种,他没有以菩提心来摄持,只是以一种善心来帮助对方,来消除悭吝不舍的心,增上他的福报,然后没有经过他的同意,拿了他的财物去三宝面前。这样子还是有支分罪,因为他有表色,有表色上面还是有这个造作。
& k( h. K! L' O* x! u(4)、为活命缘取,是满足自己对于五欲的需求。) Y/ c5 x' K1 D" n. E- t
(5)、作永离主人之心。这一点是很关键,就是说他当时去偷东西的时候,他动的心念就是想要永远地占有这个财物,没有打算归还,并不是一开始就只是说:“我暂时借来用一用。”不是这个动念,而是一开始就想永久地占有这个财物。+ W: q/ f1 ~, s: y
如果你只是说暂时地借来用一用,对方没有同意,还是有支分,支分罪。
% d/ E+ z9 R- D; C7 g这里面有一个问题,打个比方,这个被偷财物的主人不久去世了,这个偷盗者是不是也犯根本罪?应该来说就在当时他偷拿东西的时候就已经具足了基、发心、加行和究竟。为什么?对境,他人,他人的财物,都明确无误,价值上面也超过了五钱,又知道对方也是有权有执,这个基的四缘都有了,他自己当时的发心是说要永远地占有这个财物,然后又有加行,又拿走了,所以这样子加行、究竟都有了,就算是事后财产的主人过世了,这个偷盗者仍然还是犯根本罪。
" x# m& B& l# p8 u& ?* V5 ]  n* z但是我们基本上可以肯定,大多数偷盗现象发生的时候,偷盗者当时几乎就没有想过要让这个财物永远地离开主人了,自己永远地占为己有,但是他也没有想过我只是暂时占用一下,两样都没有想过,是不是犯根本?应该也是。因为他有这个偷盗的行为,他就是受一种贪欲的驱使,受一种占有欲的驱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佛教网络

GMT+8, 2026-2-5 03:00 , Processed in 0.078109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