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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6 18: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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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众生。例如:1985年,苏州西园寺出资三十八万余元为市民修建了绿化广场、公用停车场和一座广仁桥,浙江普陀山佛协出资十六万余元修建公路、下水道、购置消防车,同乡政府合办敬老院。同年中国佛教协会、上海市佛协捐款十万元资助残疾人福利事业,福建长乐县佛协创办风伤医疗所,五台山佛协创办佛家医院,浙江瑞安市佛协亦于l989年成立施诊医疗室,青岛湛山寺也于同年5月兴建安养院、瑜伽功诊所等,免费为当地群众施医给药。1987年7月上海佛教界、真禅法师等捐款资助残疾儿童,只真禅一人就捐资十万元。同年中国佛教协会、上海佛教界各捐款一万元支援大乡安岭受灾人民。l989年l0月中国佛教协会及诸山长老捐款二十三万元支援云南地震灾民重建灾园、恢复生产。1984年中国佛教、中国佛学院师生为残疾人福利基金、少儿福利基金和修复长城有款。从l985一l989年天台山国清寺认购国库券达四十余万元。四川新都宝光寺自1983年以来,为国分忧,先后购买国库券近二十万元,并积极赞助社会各项公益事业捐款包括资助办学、设奖学金、挽救大熊猫等共计十万元。1988年11月,在该寺方丈遍能法师倡导下,又向云南震灾区捐款6628元,其中真修师一人捐款达1000元。同时中国佛教界还将关怀之手伸向国外,如1986年5月北京居士林举行大悲法会祈祷非洲人民息灾增福,并将功德收入全部捐给非洲灾民。同年中国佛学院师生也响应红十字会号召,两次捐款救济受旱灾威胁的非洲难民等。
0 y! P$ T2 a4 K5 F, E$ M% }$ }4 w 这一时期中国佛教慈济、公益事业的发展也随时代进步而具有了新的特点。百先是慈济范围的拓展,已打破了地区、国家、民族界限走向世界。其次是出现了组织化、规模化特点,不仅仅拘于—个人、一群人,更普利社会、世界,尤其是随中国佛教协会领导地位的确立和地方佛协的成立,形成了一个以中国佛协为核心,以地方佛协、名山寺院为依托的合理运作系统,既可分区分片、着眼于长期慈济建设,亦可群策群力、合理组织,成办赈灾救难等大事,有效发挥系统功能。再次是在佛教慈济形式上也有了变化,除了保留传统方式方法外,又因应时机出新了新方法,如购买国库券、参与环保建设等。
3 R( F: E8 j, H; k" }, A9 A& g 4、在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方面渐入佳境。
" H5 _; h7 O/ p* @ W/ V; e( j6 ^ 中国佛教协会回顾历史、总结经验,指出中国佛教之所以能在新中国得以生存发展,最关键的就在于它能够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赵朴初说:“三十年的经验告诉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新中国的佛教徒,必须爱国守法,接受党和政府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不进行反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宣传,也就是要做到四项基本原则对我们宗教徒的要求;要团结广大教徒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社会现代化建设,并做好我们佛教各方面的工作。这样,我们就能循着正确的方向同全国各族人民整齐步伐前进。展望未来,中国佛教要想在以后谋求发展,也须适应社会主义,步调与社会主义保持高度一致。所以。中国佛教协会提出了“建设人间佛教、发扬佛教三个优良传统”的号召,找到了佛教与社会主义的最佳契合点,其根本目的即在于引导佛教与社会主义的适应。赵朴初说:“我们提倡人间佛教思想,……就会自觉地以实现人间净土为己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崇高事业贡献自己的光和热。“发扬中国佛教农禅并重的传统,以利于我们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发扬中国佛教注重学术研究的优良传统,以利于我们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扬中国佛教国际友好交流的优良传统,以利于我们积极参加增进同各国人民友好,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和维护世界和平的事业。”。赵朴初又将“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作为中国佛教协会“—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将“团结全国佛教徒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作为中国佛教协会的“任务重点”,将与社会主义适应贯彻于大陆人间佛教的建设实践当中,并成为一项指导性的方针。2 M: l. \, o9 p/ {( D ?: [
在赵朴初等人倡导的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方针指导下,中国大陆在建设人间佛教中将拥护社会主义、适应社会主义付诸了实践。各级佛协通过各种方式如办刊印书、院校教育等宣传爱国就是爱教,就是爱社会主义、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的理念;宣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号召全国佛教徒“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对宗教徒提出的要求,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适当安排宗教活动,避免妨碍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将宗教实践活动纳入社会主义法制轨道;将爱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作为佛学院教育指导原则之一,并以之为一个合格人间佛教人才的必备素质;积极兴办慈济事业,支持社会公益福利事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切都是佛教教自觉适应社会主义的重大进步。1987年,中国佛教协会召开了汉传佛教重点寺院管理工作座谈会,制定了《汉传佛教寺院管理试行办法》,《汉传佛教寺庙共住规约通则》,连同l982年《关于汉传佛教寺庙制度传戒问题的决议》一并实施,改革佛教过时制度以适应社会主义制度,其后,各寺院予此寺院管理体制加以贯彻落实,并与发扬佛教优良传统、农禅并重、自养自办、服务社会相结合。赵朴初的《佛教与中国文化》、《谈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以及中国佛教协会第五届全国代表会议报告《团结起来,发扬佛教优良传统,为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作贡献》,进一步阐明了佛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协调的基本条件。从佛教教义和佛教文化两个方面深刻地论述了佛教积极思想和精神能够为社会主义两个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明确了佛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协调的具体途径,进一步促进了佛教与社会主义的协调发展的进程。人间佛教是契机的,它之能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成长发展,说明了它从根本上与社会主义是堪相适应的。但究实而论,佛教与社会主义并非完全没有矛盾冲突,仍需在今后的发展中协调、调整、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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